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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商务职业学院保卫处简介


2012-05-08 14:45:02作者:admin浏览:

山东商务职业学院保卫处是在学院党委和主管院长领导下,在公安、国家安全机关及地方综治部门的指导下,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、政治稳定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职能部门。主要职能是: 

 一、提出学院安全保卫工作计划、贯彻实施的具体方案,积极开展安全工作。

 二、制订校园内部切实可行的安全保卫规章制度;依法行政,依法管理,依法办事。及时开展法制安全教育,增强师生的法制安全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。

 三、负责全院治安防范工作。按照“以防为主、打防结合”的工作方针,落实治安、综合治理责任制,负责指导、督促、协助院内各单位共同做好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责任书的签订;预防各类刑事、政治案件、治安案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等。

 四、负责全院消防工作。制订消防工作计划、方案,审定重点防火部位;开展监督、检查和督促消防隐患整改,负责全院消防器材的购置、配备、维修和保养;协助基层组织培训义务消防队员,调查处理一般火灾事故;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处理重大火灾事故。

 五、负责校园交通安全工作。加强院内交通管理,对校园交通进行规划、设置交通标志、办理院内车辆通行证、调查处理在院内发生的一般交通事故,协助公安主管部门查处重大交通事故。

 六、配合有关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,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、非法宗教势力、民族分裂势力以及各类邪教组织对学院的渗透、煽动和破坏活动。了解和掌握院内人员政治思想及各类信息动态。

 七、负责学院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;协助外事部门及有关单位做好外籍专家、重要领导、贵宾来院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
 八、负责群众性治保组织的创建、教育培训和指导工作.负责门卫管理、校园治安巡逻等工作。

 九、协助有关部门制订突发事件处理预案。

 十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院内被判处缓刑、剥夺政治权利、管制、假释、监视居住、取保候审人员监改、考察及违法人员的帮教工作。

 十一、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工作。

 十二、负责院内教职工和学生的集体户口、居民身份证的管理;协助公安机关对外来务工人员居住证的办理。

 十三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保卫处处长电话:0535--6925111,0535--6925112。校园报警电话:6925110。